第五节

路上见闻

王都的动乱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,我和母亲正在前往精灵之都的路上。

第一次来到野外,我有着无比新鲜的感觉,整整三千护卫部队,还有龙家的家族武士组成200人的高手禁卫团,八个黄金武士,五十个白银武士,剩下都是青铜级的。要知道白银级的武士一般都能做万夫长了,一些师团长也不过是白银高阶的武士,黄金级的武士最少也是师团长啊!(一个师团十万人,军团下设师团,数目不等)开头几天还行,沿途都有人烟,十天后就几乎都是晃山野岭了,大道上偶尔经过的商队都是千人的规模,护卫的佣兵都占了一半,看来这国家地广人稀啊。每次看到农田就说明快到一个城镇了,我们好些时候都要在路边宿营。看来这也是为什么要带这么多人的原因,荒凉的这种地方,绝对少不了盗匪。

就这样我们向东南方走了大约40天,来到一个叫博拉姿的城市,说是城市,其实就是一个小镇,它是方圆数百里最大的城市,连城墙都没有,是王国边缘行省的省城,人口只有几万,驻军不到三千。博拉姿往南200里就是瓦纳王国的一个小镇,可惜这200里被精灵之森覆盖着,茂密的精灵之森是属于热带从林,里面是魔兽的天下,只有精灵人才能居住在里面。这里的特产就是各种的魔兽。活的魔兽可以被驯服成战士的坐骑或法师的魔宠,可惜捕捉很难,五级魔兽可以卖到几千金币,六级卖几万,要是七级的,卖几十万都要抢破头,八级就是无价宝了,九级的就是龙一类的超级魔兽,没听说过可以凭暴力活捉。每级魔兽还分上中下三位,价格差异很大。黄金级的战士差不多和六级魔兽的战斗力近似。我父亲能和七级上位魔兽打平手。所以小镇上到处是冒险者和商人。

这附近还有其他几种类人族的存在,拥有狂化技能的野蛮人,成年的野蛮人战斗力通常相当一个白银战士,狂化后是黄金级的,可惜狂化后不死也的养几年的伤,还不分敌我的一起攻击,使得他们的价值大减,他们中的佼佼者可以通过一种传统的仪式,挑战地行龙,如果击败地行龙的话就能成为它的主人,从而晋级地行龙骑士。地行龙是六级下位魔兽,高两米,长六七米(算尾巴),浑身灰黑的鳞甲,力大无穷,防御超强,轻武器攻击一概无效,喜欢用前面的两只半米长的犄角冲撞敌人,还喜欢人立而起用两只前脚扑击,被它近十吨的体重扑倒在地,下场那叫凄惨啊!可惜野蛮人太少了全族不过几十万,地行龙骑士只有几百。

还有翼人族,人口和野蛮人近似,特长弓箭和长矛,天生的侦察兵,他们还盛产风系法师,人数有几千。

矮人族人很多,有几百万,便及山岭的洞穴中,擅长打铁的他们有着不俗的力量,手拿重锤身披钢甲的他们是人见人怕的重步兵。他们在打制武器防具方面的成就远远超过人族,和精灵人族世代友好,成为人族也不敢招惹的存在!除了他们外其他族都受人类的欺负,翼人族更是因为美貌的外表被人类大量抢为奴隶。在这个小镇上甚至公开叫卖翼人族的奴隶!可惜啊,我怎么就没碰上呢?虽然贫道不能用,买回来长长见识也是好的吗!

现在小镇里有一只300人的精灵族卫队,他们将保护我和母亲走完剩下的路,我都不知道母亲什么时候通知的外婆。其他人要留在这,等我们回来,精灵之都是不许人族私自踏入的。特殊情况例外,像我就能去!

我们在镇子上休息了两天。我则一直在训练雷达,事实上当我把它作为我的第一件炼金作品展示给家人的时候,引起了一阵惊叹,小小的满足了一回我的虚荣心,至于水晶球的来历着实费了我一翻口水,让他们认定是我在家里的旧仓库翻出来的。母亲肯定我能力的同时,婉转的表示浪费了一个价值连城的好东西。父亲起初没看出它的价值,说句:“还不错,就是没什么用处。”爷爷一直激动的观察水晶球上的影象,听到母亲的话皱了皱眉头,听到父亲的话再也忍不住了猛的爆发出来道:“闭嘴!你这个笨蛋,亏你还是个元帅,你就没看出他的价值来吗?我甚至愿意出百万金币去买下它!”后面的话显然是说给母亲的。

“真的值这么多?”母亲问。

“当然,甚至更多。”爷爷道。

“它有什么用?”父亲茫然道。

“白痴,用它来攻城,我可以知道里面有多少人,多少粮食,都在哪重点防守;野战的时候,我一眼就能知道敌人的动向和弱点,一旦发现他们的指挥所,就派出你这傻小子带着的最精锐的部队端掉它,什么仗不能胜?这些重要的情报不值百万金币?”爷爷继续激动的说,“要知道,有人甚至用会飞行术的魔法师做这工作,可惜他们飞不太高,加持了魔法的弩箭可以把他们轻易杀死,后来因魔法师的损失太大而告终。现在就不一样了,没有人会把数百金币一枝的魔法弩箭浪费在一只鹰身上。对了,你的鹰晚上能用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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