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4章 查缺补漏(下) (第1/2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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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时三刻·文华殿
午膳过后,殿内的气氛非但没缓和,反而更加凝重。侍从撤下茶点,换上浓茶——所有人都知道,下午的议题才是真正的深水炸弹。
朱雄英重新落座,目光扫过议题单上剩下的几项:“第三议题,大明银行货币发行权与地方铸币余利的矛盾。沈行长,你来说。”
沈仲和站起身,头发花白,精神矍铄,一双眼睛依旧精明如昔。他今日穿着三品官服,但手指上那枚翡翠扳指,还是透露出商贾本色。
“殿下,诸位大人,”他开口,声音洪亮,“此事说来话长,但根源就一个字——钱。”
他从怀里掏出一枚银币,放在桌上。那是大明银行发行的“洪武重宝”一两大银币,正面是“洪武重宝”四字,背面是蟠龙纹,边缘有精细的齿纹防伪。
“自洪武八年朝廷收回铸币权,设大明银行统一发行通宝、银币、金币、宝钞,至今二十八年。效果如何?市面上私铸钱绝迹,成色统一,商贾便利,百姓称道。去年全国货币流通总量,折银一亿两千万两,较银行成立前增长五倍。”
一串数字报出,殿中不少人点头。货币统一,确实是新政最成功的举措之一。
“但是,”话锋一转,“问题出在‘铸币余利’上。”
他拿起那枚银币:“铸造这样一枚一两银币,实际用银九钱五分,工本费三分,总成本九钱八分。但它在市面上,值一两。这中间的二分银子差额,就是‘铸币余利’。”
“去年奉旨新铸银币八百万两,铸币余利十六万两。按照章程,这笔钱六成归国库,四成留作银行准备金。听着很合理是不是?”
沈仲和苦笑:“可银矿所在地方官府不这么想。他们说,银子是他们辖地矿场产的,凭什么铸币的利润大部分归中央?尤其是云南、江西这些产银大省,怨气最大。”
他翻开账本:“云南布政使司去年三次上疏,要求‘产银地分享铸币利’,比例从最初的三七开(地方三),涨到后来的五五开。江西、湖广、扶桑也紧随其后。他们的理由是——矿工是本地雇的,矿税是本地收的,矿山维护是本地出钱的,凭什么铸成钱币的利润,全让银行和国库拿了?”
户部尚书茹太素冷哼一声:“荒谬!普天之下,莫非王土。矿山是朝廷的,银子是朝廷的,铸币权更是朝廷的。他们有什么资格讨价还价?”
“茹尚书此言差矣。”说话的是吏部尚书吴琳,“《孟子·滕文公上》有云:‘劳心者治人,劳力者治于人。’治国同理——朝廷掌大局,地方理细务。若地方无利可图,谁肯尽心办差?云南巡抚去年奏报,该省银矿因年久失修,事故频发,需银三十万两整修。可户部只拨了十万两。剩下的二十万两,巡抚自筹,其中就动了铸币利的心思。”
“那是他无能!”茹太素毫不客气,“矿税去了哪里?商税去了哪里?为何别省能自给自足,他云南就要伸手?”
“因为云南偏远,运输不便,开支本就大!”吴琳也提高了声音,“茹尚书久在户部,当知各地情形不同,岂能一概而论?”
眼看又要吵起来,朱雄英抬手制止。他看向沈仲和:“沈行长,银行方面可有对策?”
沈仲和显然早有准备:“殿下,臣以为,可试行‘铸币利润分成制’。”
他从袖中取出一份方案:“具体来说,今后各省上缴银锭至铸币厂,铸成银币后,产生的铸币余利,按比例分成。朝廷拿五成,地方可分两成,剩余三成留作银行准备金。但有两个前提——”
他竖起两根手指:“第一,地方分得的利润,必须专款专用,只能用于矿山维护、矿工抚恤、矿区道路修建等与矿产相关的事项,不得挪作他用。第二,若该省矿山发生重大事故,或银锭成色不达标,则当年分成取消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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