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速皇后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种田文库zhongtianwenku.com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“这就来。”明歌简单梳洗了一下,心里开始慢慢的盘算该怎么跟明母解释自己的脸。

明歌低着头坐到了桌子前,头都不抬的拿了一个包子塞到嘴里慢慢的吃了起来。

明母刚想问她怎么回事,正在这个时候明父开门回来了。

明歌见到他的时候立马扑了上去,“爸,你终于回来了!”

明父拿着包愣在了原地,手足无措的看着明母,明母上前把她揪了下来,“都是大姑娘了,这怎么像话。”

明歌抹了一把自己的眼泪,还是黏着明父,“我是爸的女儿,抱抱他有什么不对?”

明父像是个木头一样站在原地,可还是嘴都快咧到了耳朵后面,“歌儿说的都是对的。”

“你啊!什么都惯着她。”明母不由得鼻子有些发酸,家里多久没有出现过这样的场景了呢,她抬眼的时候看清了明歌的正脸,指着她的脸上说道:“歌儿,你的脸?怎么回事?”

“好吧,我是昨天在夜市的时候买了一个人的膏药,说是治痘痘奇效,我就想着试一试,结果没想到效果这么好,我自己都惊讶了!”明歌脸不红心不跳的说道。

明母上前打量了明歌的脸,又上手摸了一下,“是好很多,不过你这是碰到了良心的卖家,以后这种不要胡乱的买,万一对皮肤有伤害呢!”

“歌儿又不是小孩子了,她心里肯定有数的。”明父说道。

“对啊,爸妈,你们看我剪完头发治好痘痘之后是不是漂亮很多?”明歌往后退了一步让他们看。

“那是当然的了,你妈就是个出名的大美人,我的女儿自然也是最漂亮的。”明父夸奖的说道。

“那爸,是我好看一些还是妈好看一些?”明歌贼兮兮的问道。

“这……”明父摸摸自己的头,“都好看,都好看。”

明母打了一下明歌的屁股,“行了,你吃完饭赶紧去上学,你爸吃完饭去补觉,我去上班,赶紧的,都各干各的吧!”明母一声令下,三个人都四散了开。

明歌回到房间之后换上了校服,站到了镜子前深深的呼吸了一口,“明歌,这是你新的开始,请你加油。”

明歌拿上书包跟明父明父说了再见之后就出了门。

明父放下了手里的粥,“歌儿怎么回事?怎么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?”

明母摇摇头,“我也不知道,刚刚醒来的时候抱着我又哭又笑的,还问现在是什么时候,但是我瞧着她逻辑啥的都是在的,不知道是不是受了刺激,但不管怎么样,现在这个开开心心的歌儿是最好的!”

“难道是上天把我们之前那个鬼灵精怪的歌儿还回来了?”明父说道。

“不知道,但愿是这样吧。”

“好了,歌儿只要是平安的就行,不管她是什么样子,都还是我们的那个宝贝女儿。”明父瞧着明母又开始抹眼泪,就把她搂到了自己的怀里来,“不过还是改天带着她去做个检查,仔细的检查一遍总是心里面放心些。”

第六章

幻觉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都市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全能戒指

全能戒指

最无聊4
都市平凡青年,在一次偶尔的游戏中,获取了一枚神奇的戒指。摇身一变,成为了纵横都市的奇人般存在。你说赌石?那个我会,采矿技能能轻松感知原石之内的所有奥秘。你说你得了绝症?没问题,我不但能炼制出,治愈绝症的丹药,还能利用阵法,为你逆天改命……他的未来会有多么的精彩多姿,请你关注全能神之戒。
都市 全本 129万字
我真不想跟神仙打架

我真不想跟神仙打架

中秋月明
重回90年代,那个神仙打架的纯真时光,荆小强用他那天下无敌的手感跟嗓子,泰山崩于前而色不改的无聊心态,当了个顶尖文艺工作上班族,打卡上台,打卡下班,什么顶礼膜拜,什么歌坛荣耀可去他的吧
都市 全本 31万字
咬春婚

咬春婚

财多多鸭
被背叛。她二话不说,删成果、黑系统、曝光对方不堪入耳的音频,潇洒走人。他冷脸嘲弄:“今后你跪着求我,我都不会看你一眼。”不久后。他却率先在磅礴大雨中跪下了,腥红着眼求她:“玥玥,求你,回到我身边。”她不过是眨了眨眼。身后那动一动手指就能让商界倾翻动荡的男人,立刻用力箍紧她腰。咬牙切齿:“男人的诡话你都信?”她淡瞥向他。对方似乎忘了,不久之前,她还是他的:死对头。
都市 连载 14万字
碰到手就会变成女孩子是什么鬼

碰到手就会变成女孩子是什么鬼

词荧
关于碰到手就会变成女孩子是什么鬼:(本书完全变身在后期,日常恋爱文,节奏慢热,先正常恋爱,再彻底变身,不喜勿入)为什么碰到手就会变成女孩子啊,这个体质谁爱要谁要,我才不要啊!看着自己老肩巨滑的肩膀,初墨陷入了沉思。
都市 连载 64万字
豪横大宋

豪横大宋

罗诜
一朝穿越矮穷短,一颗仙丹练九阳夜半增高变猛汉,豪横九州武大郎!娘子,我为你们打下梁山,建造枕水山庄!兄弟,砺戈秣马随我出征,踏山河碎凌霄,唯我无敌大官人!《豪横大宋》是罗诜精心创作的青春都市小说。
都市 连载 502万字
火红年代:开发北大荒,种田赶山养全家

火红年代:开发北大荒,种田赶山养全家

慎思量
关于火红年代:开发北大荒,种田赶山养全家:作为户外运动和野外生存爱好者的张崇兴在一次登山过程中,安全绳没系牢,意外穿越到了1968年的东北农村。这辈子,可不想再折腾了,娶个能相伴一生的媳妇儿,养几个孩子,带着家人在这个特殊年代安安生生的过日子,没什么远大理想,一家人平安喜乐就好。当然这日子要是能好一点,再好一点……
都市 连载 4万字